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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烧圆明园的历史背景

火烧圆明园的历史背景:
第一次鸦片战争以后,西方资本主义列强强迫清朝政府签订了第一批不平等条约,从中国攫取了赔款、协定关税、开放五口通商、领事裁判权和片面最惠国待遇等许多特权。英国资产阶级以为通过这些不平等条约就可以把大量的商品倾销到中国。
为了进一步打开中国大门,英、法、美等西方国家便以修约为名,企图压迫清政府给其新的侵略权益。1854年,英国首先向中国提出要求修改已订的《南京条约》的有关条款,美国和法国也接踵而来,均遭到清政府的拒绝。英、美、法等殖民主义者掀起的“修约”交涉未能得逞,就恼羞成怒,决定用发动新的侵华战争来实现其无理要求。1856年,再一次提出,仍被拒绝。
1856年,英国和法国以“亚罗号事件”和“马神甫事件”为借口,对中国发动了第二次鸦片战争。1856年10月英军炮轰广州,正式发起战争。
1857年,英法联军攻陷广州。英法联军在占领广州后,一路北上。
1858年,英法联军打到天津城下,扬言进攻北京,清政府连忙派人议和。
1859年,英法公使各率领一支舰队进京换约,清政府指定英法代表从天津北塘登陆进京,英法公使却依仗武力,率舰队蛮横闯入大沽口。驻守大沽口的清军开炮阻击,英法联军狼狈逃出大沽口。
在通州谈判时,双方使节因枝节问题发生剧烈争议,英国的无理要求被清政府拒绝,清政府将其一行39人扣押送往北京当做人质。
1860年10月6日,英法联军占领圆明园。从第二天开始,为了报复,英法联军军官和士兵就疯狂地进行抢劫和破坏。为了迫使清政府尽快接受议和条件,英国军队首领额尔金、英军名义统帅格兰特以清政府曾将英法被俘人员囚禁在圆明园为借口,命令米启尔中将于1860年10月18日率领侵略军三千五百余人直趋圆明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