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与问答

克勤于邦克俭于家的意思

“克勤于邦,克俭于家”的意思是能够辛勤地为国家效力,能够节俭持家。后也用作“勤俭建国,勤俭持家”。克:能够。邦:古代诸侯封国之称,后指国家。俭:节俭。

出自《尚书·大禹谟》。

原文节选为:

帝曰:“来,禹!降水儆予,成允成功,惟汝贤。克勤于邦,克俭于家,不自满假,惟汝贤。汝惟不矜,天下莫与汝争能。汝惟不伐,天下莫与汝争功。予懋乃德,嘉乃丕绩,天之历数在汝躬,汝终陟元后。人心惟危,道心惟微,惟精惟一,允执厥中。无稽之言勿听,弗询之谋勿庸。可爱非君?可畏非民?众非元后,何戴?后非众,罔与守邦?钦哉!慎乃有位,敬修其可愿,四海困穷,天禄永终。惟口出好兴戎,朕言不再。”

译文:

帝舜说:“来,禹!洪水警戒我们的时候,实现政教的信诺,完成治水的工作,只有你贤;能勤劳于国,能节俭于家,不自满自大,只有你贤。你不自以为贤,所以天下没有人与你争能;你不夸功,所以天下没有人与你争功。我赞美你的德行,嘉许你的大功。上天的大命落到你的身上了,你终当升为大君。人心险恶,道心精微,要精研要专一,诚实保持着中道。无信验的话不要听,独断的谋划不要用。可爱的不是君主吗?可畏的不是人民吗?众人除非大君,他们拥护什么?君主除非众人,没有跟他守国的人。要恭敬啊!慎重对待你的大位,敬行人民可愿的事。如果四海人民困穷,天的福命就将永远终止了。虽然口能说好说坏,但是我的话不再改变了。”

注释:

①降水:洪水。

②满:盈满。

③假:虚假,夸大。

④矜:夸耀,自以为贤。

⑤伐:夸耀,自夸有功。

⑥嘉:赞美。

⑦丕:大。

⑧历数:历运之数,指帝王相承的次序。

⑨躬:自身。

⑩陟(zhì):升登。

⑪元:大。

⑫后:君王。

⑬道心:合于道义的思想。

⑭微:不显露。

⑮精:专诚。

⑯戴:拥戴。

⑰出好:说出善言。

⑱兴戎:引起战争。

赏析:

《大禹谟》叙述了三件事。第一件,是舜、禹、皋陶、伯益开会交流政治见解,近似于今人常说的理论务虚会。其时,禹已处于摄政地位,但舜仍位居天子之尊。皋陶则是大法官。

他们三人的讨论由禹开始,以舜对禹的赞赏而告终。禹发言三次,其政见可以概括为:在政治伦理方面,无论君臣,都要尽职尽责;在政治原则方面,要顺道而行,除恶扬善;在政治事务方面,要做好各种事务。前两点务虚,后一点务实,虚实结合,建构了一个比较全面的施政纲领。这个纲领中的大部分内容,都汇人到历代中国政治信条中了,譬如恪尽职守、正身以德、厚生养民,等等。相对于禹的正面立论,伯益的两次发言各有特色:第一次发言主要在于颂扬尧的美德,为舜和禹提供了一个可以效仿的政治榜样;第二次发言的主题可以概括为“为政之禁忌”(译文:为政者的禁忌)。

在此值得注意的是,因为父亲是皋陶,伯益在舜、禹主导的政治体系中,享有比较特殊的话语权。这也许是他可以在舜、禹面前放言高论的原因。这个原因,也许还可以解释,为什么舜与禹之间的对话,他可以参与并自由发言。至于舜的两次发言,都是对禹的认同,体现了长者的宽容与鼓励,至于他的个人观点,则不甚突出,主要是野无遗贤、舍己从众、救济贫苦,等等。

《大禹谟》叙述的第二件事,是讨论舜、禹之间的帝位禅让问题,参与讨论的也是三人,除了舜、禹之外,还有伯益的父亲皋陶。这次会议,不再“务虚”,而是一场实质性的政治决断,再现了舜、禹之间的禅让过程。此情此景,仿佛尧、舜之间禅让过程的再现。

《大禹谟》记载的第三件事,是舜让禹去征讨苗民,理由是苗民不大驯服。禹带领各路诸侯,经过三十天的征伐,苗民还是不服。苗民的理由是:尚未晓之以理,便胁之以兵,这属于以力服人,当然不服。正在僵持之际,皋陶的儿子伯益出面劝说禹:“施德可以感动上天,无论多么偏远的人都会受到感召。满招损,谦受益,这是天之常道。遥想舜帝当年,面对父之恶,他常常向上天号泣,向父亲号泣,克己自责,不责于人。他总是恭敬地对待父亲,终于感化了父亲。只要怀着一颗至诚之心,神明都可以感动,何况这些苗民呢。”禹认为伯益说得对,于是班师还朝。撤兵之后,舜大兴文德之教,并编出象征文德的舞蹈。果然,过了七十天,苗民主动前来朝拜。

这件事有些蹊跷。其一,苗民之君已成邪恶的象征,上天已经为他定了罪,禹的讨伐属于代天而罚。但是,义正词严的“天罚”,却是征而不服没有达到预期的目的,僵持不下,只好收兵。这就说明,奉上天讨伐、奉舜帝讨伐的正当性依据是有疑问的。在一定意义上说,收兵就是对“天降之罪”“代天而罚”的否定。其二,通过武力不能征服苗民,在自家门前跳上70天“文舞”就让苗民心悦诚服,似乎让人难以置信。因为,要说施文德之教,这本来就是舜的拿手好戏。舜之为君,本来就是以德正身,以德治国。换言之,注重文德之教,乃是舜的一以贯之的政治原则,任何时候都没有间断。

对于这一点,苗民想必是清楚的。但苗民并没有因此而归顺。苗民为什么长期抗命、军事征伐也不服,待人家编排“文舞”之后就服了。如果苗民在此时此刻的归顺确有其事,那么,在施文德之教与跳文教之舞以外,一定还有其他一些原因。只是这些原因,不甚清楚而已。

总结《大禹谟》记载的三件事,可以发现,舜、禹交替时期的朝政,很能是“三驾马车”的状态:舜是资深的政治领袖,禹是候补的政治领袖,但皋陶、伯益家族同样享有举足轻重的地位,甚至记录这些言行的人,有可能就是皋陶、伯益势力集团中的人。否则,《大禹谟》中的人物,就不会如此安排了。

当然,做出这样的推断,是假定《大禹谟》与《尧典》《舜典》一样,都出自虞舜时代的史官。如果它真是后人伪造的,虽然上文的主要结论依然可以成立,但就不能说记录这些言行的人,就是皋陶、伯益势力集团中的人了。

出处简介:

《大禹谟》是儒家“五经”之一的《尚书》中的一篇散文,作者不详。这篇文章的内容可分四部分:第一部分是序,介绍写作《大禹谟》《皋陶谟》《益稷》的缘由;第二部分,舜帝与大禹、伯益讨论政事,赞美帝尧的美德,阐述了各自的治国见解;第三部分,记叙舜禅位于禹的经过;第四部分,叙述大禹征伐苗民,最终以德感化苗民。

一说《大禹谟》是伪古文,后世儒学整理编撰《大禹谟》,是为了上联《尧典》《舜典》,下接《商书》《周书》各篇,构建“二帝三王”的古史体系,宣扬古帝一脉相承的道统。